公司辞退员工,一定要付补偿金吗?这样做可以好聚好散!
来源: | 作者:bdfw123 | 发布时间: 1675天前 | 609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

上海某服饰公司以员工迟到和无故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裁决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6,000元,后员工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9,500元,员工月工资3500元,支付的赔偿金是月工资的17倍。 原因:单位虽有考勤记录但未交员工签字确认,员工7天旷工均有医院的挂号、病历记录和病情证明,应认定为未上班的合理理由。

 


对企业来说,员工也不是说辞就可以辞。不正确的辞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违法的辞退。那么,辞退员工应该如何让补偿呢?公司辞退员工、员工辞职,都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吗?不一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才给予补偿?补偿多少?什么情况下不给予补偿?劳动法对辞退员工的条件和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

小编带领大家了解《劳动法》规定的员工辞退赔偿问题,选择正确的方式辞退员工。

一、给予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根据《劳动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因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

5、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违规不续签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9、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11、因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原因导致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 


二、不给予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辞退补偿金标准

(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对用人单位来说,在辞退员工时,务必要注意合法性的问题,即辞退员工时一定要保证证据确凿、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而作为个人来说,就应该注意到用人单位在辞退你时,有没有注意法律规范和辞退的法定程序。